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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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南岭校区废弃闲置车辆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点击:

南岭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优化公共空间资源,根据《吉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开展废弃闲置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1.长期停放在车位、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

2.车身严重破损、轮胎干瘪、零部件缺失

3.落灰严重且长期无人使用(超过6个月)

4.无车牌或车牌信息与登记系统不符车辆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清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集中清理阶段:2025年7月1日-7月9日

三、处置流程

1.各院行政副院长协助通知到全院教职工及学生,确保所有车辆信息核查准确;

2.确认为吉林大学编制内公务用车需报废处置的,可联系资产管理处按报废处置流程处理。确认无登记信息的车辆(包含拆解后车辆)需由所属单位自行处置。

3.清理阶段所有处置车辆将统一移至临时存放点(实习工厂院内或西区农业实践基地)。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清理工作不局限于公共停车区域内停车场范围,是覆盖整个校园的整体规划清理。

2.车辆临时存放地点由校区统一规划,各单位不得在校园内另行占用场地停放。

东区事务办公室

东区保卫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电话:0431-85095770

传真:0431-8509544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

邮编:130025

东区事务办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