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岭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优化公共空间资源,根据《吉林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开展废弃闲置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1.长期停放在车位、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
2.车身严重破损、轮胎干瘪、零部件缺失
3.落灰严重且长期无人使用(超过6个月)
4.无车牌或车牌信息与登记系统不符车辆
二、时间安排
1.自查自清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集中清理阶段:2025年7月1日-7月9日
三、处置流程
1.各院行政副院长协助通知到全院教职工及学生,确保所有车辆信息核查准确;
2.确认为吉林大学编制内公务用车需报废处置的,可联系资产管理处按报废处置流程处理。确认无登记信息的车辆(包含拆解后车辆)需由所属单位自行处置。
3.清理阶段所有处置车辆将统一移至临时存放点(实习工厂院内或西区农业实践基地)。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清理工作不局限于公共停车区域内停车场范围,是覆盖整个校园的整体规划清理。
2.车辆临时存放地点由校区统一规划,各单位不得在校园内另行占用场地停放。
东区事务办公室
东区保卫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