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成效,学院党委于4月17日上午在南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01会议室,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董宏志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校党建联络员徐昕列席参会。

会上,与会领导领学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三、四、五章节内容。党委书记董宏志、副院长燕学智、副院长高波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董宏志强调,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和相关规定,学院上下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成效,进一步发挥“党建+服务”特色工作模式,推进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将服务群众实效纳入考核评估体系,持续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燕学智表示,中央八项规定的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导向作用,全体党员均向中央树立的标杆看齐,坚定不移的践行八项规定,厉行反四风。四风建设与八项规定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工作中应做到严防形式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责任意识,反对官僚主义;提升思想追求,坚定理想信念,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高博表示,“四风”问题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在高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纠治“四风”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环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高校教师党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共同为学院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随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柴华传达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吉林大学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典型案例》。柴华表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党支部应传达到全体党员,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及时反思自身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