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筹校区事务,指导、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在校区的延伸机构开展工作建立此项制度。
1.南岭校区延伸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依据东区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校党编办发〔2020〕18号)制定。
2.联席会议有以下人员组成:事务办主任、副主任、各延伸机构负责人,事务办主任为召集人,特殊情况下事务办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代为召集。
3.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各延伸机构负责人工作汇报;就校区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对延伸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并提出工作需求、意见建议;对学校确定的校区内工作任务进行督查督办。
4.联席会议召开方式: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采取会议集中和现场集中两种形式。
5.每次会议由事务办行政科形成纪要,参会部门会签后保存,以备对延伸机构服务质量和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依据。